发布时间:2024-06-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宁科通〔2024〕31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展实施细则》(宁科〔2021〕35号),现开展2024年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入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列入市科技服务行业统计范围(符合《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
(二)原则上2023年服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亿元,2022、2023两年服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或2023年服务收入亿元以上,2022、2023两年服务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
(三)2022、2023年内须有以下提升服务能力举措之一:
1.具有专职服务团队,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服务人员5人以上;
2.新购服务仪器设备等服务资源100万元以上;
3.取得国家(国际)门槛性服务资质;
4.主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担任相关行业组织理事长(副理事长);
5.其他服务特色或服务成效明显。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2022、2023年提升服务能力举措的佐证材料:
(1)引进服务人员学位、职称、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2)新购服务仪器设备、服务资源主要合同、发票;
(3)取得国家(国际)门槛性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4)主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的证明材料;
(5)担任涉及领域、行业组织理事长(副理事长)情况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材料2需提供原始材料复印件。涉密信息不得在材料中提交。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1)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CX格式),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须与“宁企通”平台上传的保持一致,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审查报告。
(二)网络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7月24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7:00。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佐证材料按照顺序编写目录,统一编制页码,依次装订,并按要求签章备齐,一式一份。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信用审查报告、申报材料,并填写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何方025-68786254,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周进025-83677497。
2.申报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朱鹏晖025-68505237,申辰025-68505233。
3.“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025-68505888。
4.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25-84810000转8839。
附件:
1.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0日
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展实施细则
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