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局起草了《连云港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反馈至市发改委资环处(邮箱:lygszhc@126.com,电话:0518-85825178)或者市工信局节能处(邮箱:lygjnc@163.com,0518-85803411)。
附件:连云港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6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023-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