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体育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苏体办经函〔2022〕4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化体旅融合发展行动计划》(苏体经〔2021〕42号),进一步推动体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升江苏体育旅游影响力,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介工作的函》(附件1)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事宜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荐分为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体育旅游目的地四类,申报条件详见《2022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介工作方案》(附件1)。各设区市要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积极引导、推荐具有地域特色,体育、旅游、文化相融合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二、申报限数及要求
各设区市申报不设限数,往年已入选的项目可继续申报并推荐。已获得3次十佳精品的项目,如继续申报不占用申报名额。
(一)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至少申报1项;
(二)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至少申报5项;
(三)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至少申报1项;
其他各设区市可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申报,没有限数要求。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一)单位填报:请各设区市于6月17日前组织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申报类型及分配的账号和密码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市级推荐:请各设区市于6月17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填报《2022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介汇总表》(附件2),并将盖章件传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孙海燕,电话:025-51889178,邮箱:350514813@qq.com)。
(三)省级推荐:省体育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后上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附件:
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介工作的函》
2.2022《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介汇总表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附件: 附件1-2.pdf
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体旅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