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人才发展

点赞

收藏

转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扎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积极加强省级乡土人才载体建设,进一步育好、用好乡土人才,激励优秀乡土人才更好发挥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作用,经研究,决定2023年在全省范围遴选建设100个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是指我省范围内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工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领域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进行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加强乡土人才培养的载体平台。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及相当技艺技能水平,能持续开展技艺传承等活动,在本省、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具备开展技艺传授、技能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且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至少在下列方面之一取得突出成果:

(一)带领技艺传承方面。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工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某一领域具有绝技绝活或较高专业水平,深入挖掘、宣传传统技艺,积极带徒传技,在乡土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带强产业发展方面。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和专长与现代农业、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带动群众致富方面。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技能大奖、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中国江苏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全省决赛一等奖等荣誉或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以上职称的可优先申报。

已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省级大师工作室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本地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候选推荐工作,每市推荐候选数量不超过12个,切勿超报。

(二)设区市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市部署要求开展初选上报工作,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分别纳入苏州市、泰州市、宿迁市申报推荐。申报人填写《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申报单位盖章后与单独装订成册的业绩材料一并报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

(三)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对所属县(市、区)初选结果进行审核和初评,提出候选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汇总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填报各市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业绩材料一式一份),按申报人分类装袋,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逾期视同放弃推荐。

(四)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遴选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乡土人才积极申报,优先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农村绿色低碳、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现代化和数字化建设等行业领域。同时,切实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和文字表述详尽真实,严格把握标准,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切实把品德优秀、业绩突出的乡土人才推荐上来。

(五)2023年度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原则上从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及其他省级大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

(六)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一年后集中销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0510-81890261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025)83201632

电子邮箱:jsrsrckfc@126.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815室

 

附件:

1.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