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连政办发〔2022〕61号)精神,为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市文广旅局组织了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经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所属县区(功能板块)文旅主管部门初审,市文广旅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共有16个项目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周二)至12月12日(周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2月12日(周一)前向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姝玮
联系电话:0518-85681158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附件: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补助项目汇总表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6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