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遴选连云港市休闲农业(茶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关于遴选连云港市休闲农业(茶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0〕19号、苏财农〔2020〕35号)和连云港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0〕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我市将以茶叶为主导产业,遴选休闲农业(茶产业)示范基地,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申报主体注册和生产地址需在连云港市市辖区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2)基地具备茶叶生产、农耕文化展示、休闲观光体验等茶旅功能;

(3)茶园面积不少于150亩,有合法的经营权,具备相应的证明文件;能够按照《生态茶园建设指南》《江苏省生态茶园推评要素》要求开展生态茶园建设;

(4)无茶叶农药残留检测超标事件发生;

(5)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围绕基础条件、生态茶园建设、农耕文化展示、休闲观光体验等内容编制《2022年连云港市休闲农业(茶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基地使用权限证明与其他佐证材料等。建设方案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浅绿A4皮纹纸装订封皮。

(二)审核与审定。经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区农业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根据建设需要、实施主体条件和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择优认定。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22年11月7日前报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园艺蔬菜技术指导站,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654739272@qq.com。

 

附件:

1.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连云港市休闲农业(茶产业)示范基地评分表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郑燕 联系电话:0518-80705819)

附件: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