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体规〔2021〕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文广体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产业发展)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4号)的相关规定,省体育局、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