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疫情应对丨《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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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3年2月6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泰政规〔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目的是什么?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细化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效应,大力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发展氛围,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共有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出台背景”,简要介绍了《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目的。

第二板块为“重点任务”,重点围绕支持“1+4”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全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市场、推动外贸外资稳中提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扎实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更大力度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12个重点领域,出台50项重点政策举措。

第三板块为“组织保障”,重点就《实施意见》与现有政策的有效对接做出说明,对推动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三、文件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具体内容方面,全面落实《若干政策措施》,对《若干政策措施》已作明确量化要求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对《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结合泰州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要求各责任部门认真研究、系统梳理成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宣传解读,优化提升服务,建立直达共享机制,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实施时间方面,既考虑全年、又着眼当前,提出了部分短平快、重点在上半年或当前实施的政策措施;同时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快恢复发展。

推进实施方面,市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健全政策实施评估机制,着力推动下沉一级解决存在问题。市政府将适时就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四、《实施意见》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实施意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