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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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扬工信中小〔2022〕165号

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信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2〕49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

(一)推荐范围

1、在扬州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已通过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告备案(查询网址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gxj/202209/d1c0a29fea884163b2dd5d1720df31ce.shtml);

3、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2021年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202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按照管理办法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

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5、对于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已获批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往年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9月21日-10月17日(10月17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

(三)申报与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上传佐证材料(参见附件7)。

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存档备查。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申报初审。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

3、审核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并公告,有效期为3年。

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一)复核条件。2019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产品和制造类、创新类小巨人企业),且已参加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复核初审。各地工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线上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认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进行复核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也须说明原因。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专精特新政策解读,重点组织培育库企业,对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5)、申报指标说明(附件6),一对一认真指导企业准确填写申报书,逐项准备完整佐证材料(参照附件7),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线上提交。

2、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于10月19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将线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推荐行文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附件4)、企业申报书(附件1,需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填写初核意见并盖章),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电话:

扬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0514-87868159、0514-87874488;

宝应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14-80571910;

高邮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0514-84688408;

仪征市工信局人才科技科:0514-83432941;

江都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0514-86553349;

邗江区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14-87869126;

广陵区工信局信息化科:0514-82088856;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0514-82982682;

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0514-82931035;

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

 

附件:

1.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2022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4.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推荐汇总表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江苏省)

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7.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