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宿迁市丨《关于开展2022年宿迁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2-09-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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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符合《备案办法》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申报截止日前,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

二、申报要求

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备案申报范围。

三、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9月30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邮箱(sqkjgxc@126.com)。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沈青   0527-84358818

市科技局高新处      刘学   0527-8435866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