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范围
1.开设家庭服务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
2.开设家庭服务相关专业或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
3.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设立了内部培训机构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
二、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2.拥有开展家庭服务职业教育或培训的师资、场所、实训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并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3.具备家庭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庭服务职业培训资质。
三、材料报送
设区市人社局审核组织各单位申报,并于1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建新,
联系电话:025-83271720、83271715(传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