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4-06-2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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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对象

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等21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年用水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单位;

5.2023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3.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国家标准《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GB/T 43477)要求,且水效指标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于2024年8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在线申报。已入选2022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9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将申请报告、推荐表等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三)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通过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组织复审,遴选确定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并公示。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现场核验。

(四)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以联合公告形式正式发布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王炳龙 010-68205358

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邵思勇 010-63206014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刘睿瑾 010-68505846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徐  卿 010-82261794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