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标字〔2023〕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技术局、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行业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开展前沿领域、新型业态和行业治理的标准研制,标准项目申报方向如下。
1.结合已发布的超高清、高新视频、应急广播、区块链、大数据、视音频内容版权管理等标准体系,对其中待制定的标准项目提出申报建议。
2.围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融合生产、网络智慧传播、终端智能接收、安全智慧保障、管理智能提升等领域,提出相关标准项目申报建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做好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一年内完成报批。
3.拟申报的标准项目应具有可依托的研究条件,经过充分调研和技术论证。
4.拟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协调,避免与已发布和制定中标准相重叠、交叉、矛盾。
三、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http://bzglxt.nrta.gov.cn)开展申报工作,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函,具备条件的可提交标准草案。
标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
请各省级广播电视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广播电视台、有线网络公司、网络视听机构等有关单位。
咨询电话:010-86093424(标准项目申报咨询)
13934334351(信息管理系统咨询)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