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有固定经营场所,运营管理和市场前景良好。
二、支持方向与建设要求
(一)茶园提升与品种选育项目
1.对新建茶园或老茶园改植换种集中连片20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50%,通过竞争性立项择优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登记品种每个奖励10万元,补贴主体名录以相关主管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为依据。新建茶树良种繁育基地30亩以上,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5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30万元,通过竞争性立项择优进行补贴。
(二)茶产业加工建设项目
支持经营主体建设茶叶产地仓储、加工设施,支持产业链延伸,发展茶叶精深加工以及茶叶衍生品开发,延伸产业链,促进茶叶资源综合利用。对涉茶企业、林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在符合规划的选址上,新建、扩建、改建茶叶标准化加工厂房(含深加工)、产地仓储及加工设备,且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5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通过竞争性立项择优进行补贴。
(三)茶叶标准化生产与生态茶园项目
推广茶园绿色生产技术,严格执行禁限农药使用规定,全面推行病虫草害绿色综合防控,增施有机肥,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提高茶叶品质。对于上一年度获评“省级生态茶园”基地的,每个奖补8万元,用于生态茶园建设,申请补贴主体以相关主管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为依据。
(四)茶业评审评比项目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立项支持茶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茶叶质量评比品鉴等活动。对本年度“中茶杯”“国饮杯”和“陆羽杯”等省级以上评比中获银奖(二等)以上企业奖补0.5-1.0万元;对本年度市级茶叶质量评比品鉴等各类活动中获得金奖(一等)以上企业奖补0.3-0.5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培育等方面,补贴主体名录以相关主管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为依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至县区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经实质性审查和形式审查确认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对口业务单位进行审核,市本级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对口单位进行审核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2.申报指南公示日起20天内为项目申报期。
3.联系人: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郑燕,电话:0518-807058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