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医保办发〔2022〕23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服务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号)和“放管服”工作要求,现就简化药品挂网流程及医保目录对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周公示挂网信息、公布挂网结果
(一)每周五公示药品挂网信息。省医保局对企业申请挂网的药品信息即报即审。每周五,省医保局门户网站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公示上周三至本周二期间审核通过的挂网药品信息。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二)每周一公布药品挂网结果。每周一,省医保局门户网站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公布上周五挂网公示结果,并在省平台执行,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交易。
二、按月开展医保目录更新
(一)每月末下发医保目录数据库。每月25日前,省医保中心将符合要求的挂网药品信息维护入“三个目录”数据库,并发至各设区市医保经办部门。
(二)每月初完成医保目录更新。每月30日前,各地医保经办部门将医保药品目录数据信息维护入库,并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维护更新,次月1日起执行。 上述时间逢节假日顺延。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