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盐农财〔2023〕3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社事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财政局(财政和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办):
根据省《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引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苏农计〔2023〕34号)要求,现将《盐城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引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盐城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引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