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工信材料发〔2023〕2号
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巩固深化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成效,提高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省统一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有力保障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关于印发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