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雨花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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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雨花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雨花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雨花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加强雨花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推进雨花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3〕99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严格地理标志保护,突出新发展理念,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原则,推进示范区建设管理。通过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统筹区域资源,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加强合作共赢,打造雨花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精品,保障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特色,提升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竞争力,促进雨花茶产业提质增效。

二、建设目标

通过示范区三年创建,雨花茶形成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地理标志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特色严格监管,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示范引领带动效果明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理标志保护经验,推动南京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底达到以下目标。

(一)经济效益:雨花茶种植茶园面积达12万亩,雨花茶一产年产量600吨,年产值5亿元,雨花茶全产业链产值超10亿元。

(二)社会效益:形成完善的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雨花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雨花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主体数量占比达到85%,用标企业产值占比60%以上,有效带动全市雨花茶从业人员3万人以上。

(三)生态效益:建成适制雨花茶的茶树良种繁育基地2个,年出圃优质茶苗2000万株以上,满足全市茶树品种更新要求。全市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80%以上,建成集生产、标准化管理、观光等为一体的生态茶园5万亩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加强市政府对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将雨花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纳入南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总体部署,雨花茶产业发展纳入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建立省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会商机制,上下协同解决示范区建设关键问题。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等组织功能,指导基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健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体系。强化严保护导向,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建立健全雨花茶地理标志社会共治和协同保护机制、地理标志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地理标志电商合作保护机制、地理标志违法行为查处规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地理标志监测及统计制度。(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印制雨花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引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确保专用标志使用符合规范,包装符合要求。推动雨花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主体数量占比达到85%,专用标志年均使用数量超27万枚。建立雨花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年报制度,及时有效掌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使用情况。落实《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发布专用标志使用异常名录,建立用标企业“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雨花茶技术标准体系。强化雨花茶标准引领,健全标准体系,实现种植栽培、生产加工、包装、物流、销售等全过程标准化。督导茶企贯彻落实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确保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品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进雨花茶检测体系建设。结合南京市检测机构汇聚的资源优势,构建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雨花茶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自检。鼓励具有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完善专业化地理标志检验检测服务网点建设,为雨花茶生产者提供专业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雨花茶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品质管理,严格质量监控,落实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优化南京地理标志产品追溯平台,强化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追溯,完善种植栽培、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各流程记录台账,确保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产地真实性。督导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和生产活动具备相关质量、安全资质或凭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开展雨花茶地理标志专项执法行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部门联动,加强雨花茶地理标志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将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纳入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加强南京都市圈合作,开展产地外维权活动,形成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销售地、流通地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

(八)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普法宣传。通过宣传栏、广告牌、显示屏、媒体等媒介,“宁知苑”“宁品汇”“宁知驿”等载体平台,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强化雨花茶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雨花茶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保护意识,有效提升雨花茶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九)推动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强化生态茶园建设,深入挖掘雨花茶茶文化、红色文化内涵,结合雨花茶制茶技艺等非遗传承,开发采茶、制茶、品茶等精品旅游项目,发布地理标志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和推广“吃住行游购娱学”多维深度体验的雨花茶文旅。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三大文章,延伸建强产业链,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致富一方百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促进地理标志产业交流合作。建立完善的地理标志保护合作机制,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积极搭建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合作交流平台,为雨花茶产业发展提供理论研究和人才技术支撑。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推进雨花茶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交流,支持雨花茶企业运用地理标志制度规则拓展海外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

四、进度安排

整体建设进度安排自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具体序时进度为:

(一)启动创建(2023年12月—2024年8月)。印发建设方案,召开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会。

(二)全面推进(2024年9月—2026年11月)。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完成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

(三)总结验收(2026年12月)。总结梳理示范区建设情况,凝练特色做法,做好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示范区建设方案,对示范区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举办示范区建设专题会议,实现政策协同、业务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经费支持。保障示范区创建经费,拓展经费筹集渠道,多措并举引导市相关部门经费支持,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业务培训。围绕示范区创建要求,面向地理标志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举办系列地理标志保护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地理标志专业技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工作督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督查,建立示范区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定期通报,根据评估结果和发展要求对发展目标进行调整,推动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附件: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表

附件: 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