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10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1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蛋制品、糕点、乳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13大类食品51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5批次和肉制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

主要发现不合格姜2批次,分别检出噻虫胺和噻虫嗪超标;不合格昂刺鱼、草鸡各1批次,均检出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草鸡蛋1批次,检出甲硝唑;不合格咸猪脚1批次,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表(2023年第10期)

2.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3年第10期)-食用农产品

3.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3年第10期)-普通食品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表(2023年第10期).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3年第10期)-食用农产品.xls 3.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3年第10期)-普通食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