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人才发展
一、政策支持
对认定的市“科技副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和人才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所在高校院所的所属学科应为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
3.认定后能在申报企业继续工作两年以上,每年能为企业服务三个月以上。
(二)企业
1.在盐城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2.有明确的创新发展需求,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或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
3.能为受聘科技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付受聘科技人才月均薪酬不低于3000元。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与人才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线下申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智明,
电话:0515-6669220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图解】盐城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科技副总”的通知》图解
2022-02-22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科技副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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