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一、补助标准
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根据其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软件工程师数量进行奖补(助理或初级工程师按实际人数计,中级工程师按每人折算5人计,高级工程师按每人折算10人计),折算满50人且每年度都递增的企业,按首年5000元/人,第二年3000元/人,第三年2000元/人给予奖励,后年度新增人数按新轮次计算。
二、申报条件
1.在市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申报企业需通过“双软评估”;
4.本条政策中软件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相应证书(拥有多个级别的证书,按照最高级别计算1次);
5.近6个月申报企业为软件工程师连续缴纳社保;
6.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软件企业人才集聚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双软评估”证书复印件;
4.申报的所有软件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报企业需提供所有软件工程师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信用承诺书。企业要对自身的诚信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出具书面承诺;
7.申报指南(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企业在线申报补助项目;各区工信局(经发局)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区级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拟补助项目及补助金额;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