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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2〕361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入库及信息更新

(一)新增企业申报入库。按自愿申报原则,新增企业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注册申报入库。各县区工信部门结合实际,参考《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企业分类入库标准条件”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聚焦工业“六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组织推荐更多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申报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须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已获得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也须同步进行信息更新,各县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二、申报审核管理

(一)网上申报。企业通过“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包括往年已入库企业和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具体要求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

(二)审核确认。各县区工信部门通过“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对“新增入库”申报和“数据更新”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三)动态管理。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并提醒在库企业做好数据更新工作。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企业,系统将在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启动时,自动将未更新企业清退出库。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坚持“应入尽入、能入则入”的原则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内企业入库和信息更新,要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信息,对企业申报材料做到及时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可靠。

(二)各县区工信部门要依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审核确认的入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后及时公告。同时,将公告确认后的名单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备案。

(三)各县区工信部门要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工信厅关于专精特新发展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梯度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须从入库企业中予以推荐,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

(四)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在入库申报系统8月28日正式关闭之前,按照不低于《各县区入库企业数量指标任务表》(详见附件2)完成任务,并于8月30日前完成对企业入库填报和数据更新的审核确认,8月31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工作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025-52686656;

市工信局:0518-85820151。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各县区入库企业数量指标任务表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