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文旅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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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文旅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根据《连云港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选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广泛宣传动员、企业自愿申报以及对申报材料审核和综合认定,现对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市级文旅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518-85681811;

电子邮箱:scglc85681811@163.com;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