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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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6日

 

南京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和江苏省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结合南京实际,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丰富文化娱乐消费内涵。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完善文艺精品创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加强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进博物馆集群聚落建设,支持博物馆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推动博物馆逐步延长开放时间,拓展文博消费,全市博物馆年接待游客达到4000万人次。打造网络文学产业园区,支持发展网络文学关联产业。持续举办南京艺术节等品牌活动。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演唱会、音乐节等演艺活动,高水平打造“演艺之城”,全市经营性演出达到每年1万场。支持微短剧发展,促进影视关联消费。到2027年,全市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演出场次、演出收入位居同类城市前列,新型文化业态不断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措施均需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提升旅游服务消费能级。制定入境旅游促进计划,改善国际旅游适游环境。用足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24小时直接过境旅客免办边检查验手续”政策落地实施。设计丰富多样的入境旅游线路,提升国际船员及家属在宁消费便利度和吸引力。强化文旅产业招商,吸引平台或总部企业落户南京。丰富“夜游、夜演、夜购、夜宴、夜娱”等夜间产品,提振夜间旅游消费。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和研学旅游产品。推动长江游轮、房车露营、低空旅游、会展旅游、工业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打造特色品牌乡村。到2027年,全市接待游客量2亿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贸促会、市卫健委、市投促局、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南京出入境边检站、南京港出入境边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体育服务消费活力。规划建设(改造)具备承接国际高水平赛事能力的专业足球场和专业网球场,实现体育赛事、全民健身、大型演艺活动的便捷转换。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嵌入式篮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等设施建设供给。试点推进运动促进健康机构与体育健身场所有机融合。持续承接引进多层次电竞赛事,构建多产业融合发展的电竞生态圈。积极申办2025年射箭世界杯总决赛、2026年蹦床世锦赛和篮球、羽毛球等项目的高规格国际赛。办好世界田联室内锦标赛、长三角国际公路自行车穿越赛等国际赛事和南京马拉松、环南京都市圈自行车赛等自主品牌精品赛事。举办“两融三进”和“跟着赛事去旅行”等促消费活动。到2027年,全市人均体育消费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4.9%左右,重大体育赛事溢出效应明显增强,体育消费结构更趋合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政府外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绿化园林局、市卫健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教育培训服务消费。鼓励市属高校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在宁高校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宁学习。鼓励中小学校邀请境外友好学校来宁开展师生交流和研学活动。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扩大自学考试助学培训规模。鼓励职业学校按照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做响“宁青Yeah校”品牌,进一步满足在宁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学习需求。组织体育艺术科技比赛和展演,鼓励家长陪同和观摩。继续开展少儿才艺展示活动,扩大艺术培训市场。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持续推进老年开放大学体系建设,办好百姓家门口的老年开放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外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养老服务消费生态圈。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制定南京市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培育银发经济产业园区,鼓励设立银发消费专区。加快推进“宁享养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打造养老服务“一站办”等服务场景。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供需适配,用好超长期国债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材料和设施购置给予补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助餐服务。落实养老机构优惠扶持政策。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支持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到2027年,力争培育养老服务“江苏精品”企业2家、省评五级养老机构10家、全省连锁化经营内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养老机构3家以上,建成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12个。(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加托育服务消费供给。完善“15分钟托育服务圈”。鼓励产业园区、医疗机构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自办、联办等多种方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实现产假后孩子托育和上下班同步。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空余学位等资源,面向周边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普惠托育机构。落实国家关于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到2027年,新增社区嵌入式托育点超过200个,新增用人单位办托超过20个,培育品牌连锁托育机构10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房产局、市建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健康服务消费发展。发展卫生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引导医疗美容、口腔正畸、健康体检、辅助生殖等非基本医疗服务市场发展。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作用,针对亚健康、慢性病过敏、代谢功能紊乱等市场需求,研发新型中医药健康产品,到2027年,新增研发中医药健康产品2-3种。支持举办“中医夜市”,开展养生保健、膳食文化推广等活动,丰富消费者中医养生体验。推动中医药走出国门,促进中医药服务国际贸易增长。推动完善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措施,引导健康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型发展,引导互联网诊疗活动向互联网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转变,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居住服务消费供给。持续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不断丰富“物业+”服务消费场景。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多样化居住生活需求。开展绿色家电、家装家居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积极申请2024-2027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更新项目,做好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持续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餐饮住宿消费升级。持续举办餐饮促消费活动,擦亮特色餐饮品牌。推动更多餐饮企业入选“米其林”“黑珍珠”等美食品牌榜单,提升“南京味道”“秦淮小吃”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出一批美食打卡路线,持续推广代表性美食街区。鼓励老字号餐饮将非遗传承打造为创意景点,把非遗文化融入日常经营。推进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中高端酒店品牌和民宿品牌,增强乡村酒店、客栈民宿服务能力。到2027年,推出20位名厨、50家名店、100道名菜,打造彰显金陵特质的美食名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贸促会、市体育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家政服务消费品质。实施家政服务机构优选计划,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优质家政服务品牌。引导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支持家政数字化平台建设,培育平台型互联网家政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家政服务员培训和职业经理人培训,增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素养。持续深化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结合南京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国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建设试点,创新家政服务进社区发展模式。到2027年,培育发展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型家政平台企业,打造形成100家竞争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家政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卫健委、市房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展多层次交通服务消费。优化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客运航线,提升国际客运航线、航班数量。支持发展短途接驳、航空消费等多种类型的通用航空服务,完善货运航空基础设施。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谋划开辟远东新集装箱航线。扎实做好网约车新进平台和新增运力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包裹寄递、物资配给等低空消费类服务试点,持续开展特色低空物流服务,发放低空飞行体验消费券,满足各类消费群体需求。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拓展汽车消费应用场景。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在快递配送、仓储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开展智能投递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智能快件箱布局,在高校等区域试点无人车运输投递。(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新型服务消费发展。大力发展数字消费,打造一批数字消费创新场景。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模式,实施本地生活直播服务商培育计划,促进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商户合作使用数字人民币发放相关补贴、红包、消费券,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积极承接大型演艺演出、会展赛事活动溢出效应,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服务水平,打造一批商文旅融合街区、都市运动中心、游乐休闲载体,推动商文旅体展融合发展。加强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数字人等技术应用,打造服务消费多领域业态融合、数实结合的互动式、体验式新场景。以品牌活动增强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联动效应,推进实物消费提档升级和服务消费长足发展。推广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落实电信、文旅、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举措。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审批、管理制度,推动境内外演出机构在宁发展。积极申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企业、更多服务业态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保障。进一步完善促消费相关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各级各类现有资金,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加大对文旅、体育、养老、托育、健康、餐饮、住宿、家政、交通等服务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健全职业技能评价认定体系,支持技工院校开设托育服务、养老护理、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鼓励服务业企业分层分类开展企业岗前、岗位技能提升或项目制培训,强化人才支撑作用。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工作,健全基层维权网络,引导诚信合规经营,营造安全舒适的服务消费环境。研究制定、推进实施文旅、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标准,构建服务消费标准体系。探索研究南京市服务消费统计监测体系,切实反映服务消费各领域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服务消费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共同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各区要根据自身禀赋加强街区、园区等载体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营造“全市势头强劲、各区亮点突出”的良好发展环境。

本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