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支持重点
1.围绕本市重点产业领域,聚焦本市产业短缺技术、替代进口技术等“卡脖子”技术,鼓励企业牵头整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开展重点项目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2.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开展基于重大目标产品的关键技术研发,补短板、锻长板。
二、政策支持
本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为碳达峰碳中和专题项目和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单个立项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200积分)。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泰州境内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1000人或者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的条件。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由报;
(2)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企业近两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的项目,优先支持2023年已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未获立项的项目。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资金预算合理;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知识产权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符合环保要求、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研究涉及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4)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四、申报要求
1.地方推荐要求
实行总额限制,择优推荐不超过6项,泰兴、兴化省级高新区可增报2项。
2.企业申报要求
(1)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政府其他财政资全作为自筹资全来源;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承招单位本年度限报一个本专项资金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计划(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农业、社发)和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目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但市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头部企业除外。已承担以往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扫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3)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创新性,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2023年6月1日-2025年5月30)。
3.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25字。
(2)申报企业须对照指南规定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得调整。
五、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登录“泰企通服务平台”(网址:www.taizhou.gov.cn/taiqiyun/)选择“项目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线上申报;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5月19日17:30前将符合条件的拟立项单位盖章纸质版材料行文推荐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六、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数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电话:0571-88231961/0571-88231952/0571-88231139
材料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张建新 蔡秀娣
联系电话:0523-86399090/0523-86399089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服务业处
联系人:花春
联系电话:0523-8639908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