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一、申报对象
认定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本市企业均可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评价对象:2019年通过评价以及2019年、2020年、2021年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心的除外)。
二、申报材料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工作总结)、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
12月6日前各区开展认定动员摸底,汇总形成2022年认定申报企业名单。12月上旬,市工信局将组织开展认定和评价网上填报培训,并分配认定评价网上申报账号。12月20日前,企业填报。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12月2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提交上报操作,正式行文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科技创新处 025-6878885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