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京市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2-11-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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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认定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本市企业均可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评价对象:2019年通过评价以及2019年、2020年、2021年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心的除外)。

二、申报材料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工作总结)、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

12月6日前各区开展认定动员摸底,汇总形成2022年认定申报企业名单。12月上旬,市工信局将组织开展认定和评价网上填报培训,并分配认定评价网上申报账号。12月20日前,企业填报。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12月2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提交上报操作,正式行文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科技创新处  025-6878885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