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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镇江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 2024年镇江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镇科农函〔2024〕22号

各市(区)科技局,镇江经开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两会”精神,推动《镇江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镇江市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强市行动方案》加快实施进一步提升科技惠民水平,现组织申报2024年镇江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文明、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并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我市区域内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并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2.项目申报单位应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自行选题申报。项目实施期为2年。本计划不支持纯理论性研究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课题组成员应相对稳定。近5年有强制终止项目、近3年有应结未结项目等情况或有同类别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指导性项目。往年已经立项支持或实质性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4.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市原则上各限报 20 项,各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原则上各限报10项,市卫健委原则上限报 60 项,其他市直项目主管部门原则上限报5项。2.申报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附件须附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等复印件。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择优推荐并认真填写《2024年度市社会发展指导性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将各项目申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和Word 版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邮箱(zj80822817@163.com),审核盖章后的推荐情况汇总表与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各一份)请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 916 室。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农社处联系人:宦福海   赵双福

联系电话:0511-80822816、0511-80822817

 

附件:

1.推荐情况汇总表

2.项目申报书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