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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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苏商流通〔2021〕122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是国内大循环的基础骨架,也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有力依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江苏市场规模大、商贸流通基础好的优势,加快完善具有江苏特色、更加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现结合江苏发展和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牢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坚持以深化供给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商贸流通效率为引领,以创新发展为驱动,加快转变流通发展方式,优化流通发展环境,促进流通循环畅通和商业稳定繁荣,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努力建成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布局更加完善的流通网络,流通与产业深度融合、上下游产供销有机衔接、高效通畅的循环机制,线上线下联动发展、传统业态加快转型、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引领的发展局面,富有活力、主体多元、具有较强全球竞争力的企业队伍,开放包容、有效促进内外标准规则衔接、畅通商品与服务贸易的平台载体,自主可控、保障有力的安全体系,全省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实施重点任务

聚焦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主体、业态、布局、融合、载体、平台、标准、安全”等重点方面,突出强化“八项重点任务”。

(一)培育现代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创新驱动、兼并重组做大做优做强。构建引领消费升级、促进供需对接的商贸流通平台,推动流通与产业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内外贸融合发展,支持企业“拓外转内”,培育供应链综合服务商,提升商贸流通企业整体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推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数据赋能,推进商贸流通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集约化、个性化发展,通过创新引领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线上线下贯通融合,促进传统业态转型升级。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水平。

(三)优化商贸流通规划布局。以南京、苏锡常、徐州三大都市圈建设为引领,推动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高城市社区商业的精细化和品质化水平。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渠道,完善县域及乡镇商贸网点,加快形成点线面结合、城乡互动的商贸流通布局。

(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坚持供需两端发力,围绕推动“两个市场顺滑切换、内贸外贸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出口转内销、外资总部发展和进口平台建设。以强大国内市场和内循环拉动外循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五)加快新型流通载体建设。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等。鼓励建设“邻里中心”,推动社区生活服务业集聚式发展。叠加农贸市场、超市、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业态,推动开展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工作。

(六)打造促流通扩消费新平台。持续开展“品质生活·苏新消费”系列促进活动。支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等城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一流大型综合展会及专业性展会,发展跨境电商和国际化大型商品交易平台。发挥进博会、消博会等国家级展会扩大进口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

(七)完善制度规范标准和规制体系。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业务,推动“三同”适用范围扩大。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提升流通效率。建立整合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

(八)营造繁荣有序安全可控的商贸流通环境。有效防范垄断和安全风险,加快全省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商务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应急保供体系建设,构建自主可控的流通安全体系,推进商务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强化工作抓手

围绕上述重点任务,聚力商务领域“十项工作抓手”(具体细化落实方案见附件),推动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持续深入开展“146消费提振”行动。以“品质生活·苏新消费”为主题,实施消费促进提振、流通布局优化、市场主体壮大、消费品牌培育、创新转型发展、消费环境营造“六大专项行动”。

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工程。遴选确定一批商业模式新、示范引领性强的重点培育商贸流通企业,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国际竞争力。

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促进工程。开展智慧商店示范创建,推动实体商业运用5G等信息技术。加快“走出去”步伐。优化门店服务体验,支持传统销售场所向体验、社交等综合场景转变。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工程。支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等城市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新型消费商圈。

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布局优化工程。优化各类商业网点设施规划布局,推动发展多层次、多业态、多功能的城市商圈和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完善乡镇商业设施,打造立足乡村、贴近农民、连接城乡消费的综合服务体系。

镇村商贸流通提升工程。优化、完善、提升乡镇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推进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网络下沉到镇、村。支持各类电商服务企业深入农村。推动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新型社区生活圈打造工程。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广“邻里中心”模式。引导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品牌企业进社区。促进社区商业网点布局优化。

步行街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国家级试点街区和省级试点街区、培育街区试点示范。新培育认定一批省级示范步行街,力争新增一批全国示范步行街。推动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跨境电商发展提速工程。完善跨境电商综试区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加快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打造和引进一批龙头平台。支持探索发展O2O、“网购保税进口+实体新零售”等模式。持续开展“出口基地线上拓展”行动。

———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工程。建立商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制度规范。支持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运营商提供个性化信用服务和场景。加快构建商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是畅通国内国际大循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作为各地商务部门“十四五”工作重点内容切实加以谋划推进。要积极争取列入当地政府的重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坚持高标准统筹推进,软硬件同步建设,推动我省商贸流通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加强组织,确保扎实推进。省商务厅成立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厅有关处室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参加,共同研究推进我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各地要立足部门职能、工作实际和本地发展条件,围绕“八项重点任务”和“十项工作抓手”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并推动落实,争取早见成效。

(三)强化指导,发挥示范引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实践,积极打造“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加强对上沟通、对下指导、部门协同和“政银企”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省商务厅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和工作抓手好的经验做法,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鼓励激励,并在政策支持方面予以倾斜,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改革试点任务和督查激励先进地区。

 

附件: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十项工作抓手”细化落实方案

 

江苏省商务厅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十项工作抓手”细化落实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