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苏财金〔2022〕53号
各省级银行:
根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环保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2〕43号),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推出“环保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环保产业相关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现就申报“环保贷”合作银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可申请参与“环保贷”合作:
(一)有一定的环保型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
(二)有绿色金融工作基础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三)有专门业务管理机构和专人推进“环保贷”工作。
(四)有针对“环保贷”的优惠信贷政策,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门槛、审批流程等。
(五)具备实施线上管理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条件,能够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发布、融资对接、业务办理、信息共享等。
(六)遵守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并按“环保贷”产品方案规定和合作协议开展工作。
原“环保贷”合作银行如有合作意向,需重新申请参与。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应由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提交申请。同一家银行在省内有多个一级分支机构的,经省内其他一级分支机构委托,明确一个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统一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牵头申请。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管理制度情况。包括申报单位在审批机制、贷款流程、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可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3.“环保贷”合作银行申报表(见附件)。包括申报单位2021年绿色贷款投放规模、利率、不良率、构成以及同比增长等情况。有其他政银合作产品工作经验的申报单位,可说明参与的产品名称、贷款投放规模、不良率、补偿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
4.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如有)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应在2022年5月20日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一份书面申报材料,寄送至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金融处,电话025-83633820。“环保贷”合作银行申报表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puhuijinrong_jscz@163.com。
三、评选入围
(一)评选择优确定入围对象。省财政厅组织评选,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环保贷”的入围合作银行。
(二)建立合作机构动态调整机制。后续根据合作银行的年度评价情况,适时调整合作银行名单。评价不合格的,不再列入合作对象。同时,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适时补充合作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