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演出企业和旅行社
二、政策支持
1. 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金融政策,加强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对符合续贷条件的金融机构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对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的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
2. 对小微企业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扩大信用贷款支持,推广随借随还贷款。
3. 拓展相关产业发展基金运用范围,提供融资配套服务;支持面临短期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 主体纾困发展。
4. 鼓励设立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基金,集中受理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申请。
旅行社持保单向银行申请保证金担保;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