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连云港市丨《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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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先支持

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二、申报对象

在连云港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7年以来未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三、入库条件

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6.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综合得分须达到60分以上(不含60分);

7.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表。

2.佐证材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

(2)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3)参与制定标准情况。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5)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相关材料。

(7)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8)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9)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10)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11)近两个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五、材料报送

各县区科技部门组织申报主体线上申报(http://222.189.10.42/),并商同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在官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5月31日前推荐至市科技局高新处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徐静 孙磊

联系电话:0518-85805561 , 0518-8580824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