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银保监会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推荐对象

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能效水平高、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

二、基本条件

1. 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3. 建设和布局符合有关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设规划要求及所在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未被列入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三、材料报送

各数据中心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并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2月17日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线上(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欧阳昊明 010-68205366/68205368(传真)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