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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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做好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与公司法的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aofanglei_a@nfra.gov.cn,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司治理监管司(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