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活动时限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未登记注册过的新能源车或燃油车,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卖旧置换为个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开票日期和车辆转让日期需在3月7日至12月31日间,补贴申请人名下旧车登记时间需在7月25日前。3月7日至12月31日间江苏牌照旧车交易至外省且完成转让登记,并在江苏省内购买新车的,可以申请置换更新补贴。
报废置换为个人消费者在江苏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个人名下乘用车,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补贴申请人名下报废车辆登记时间需在7月25日前。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①2011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②2013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③2018年5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新购车辆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且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新车发票需在江苏省内开具,且开具日期为7月25日至12月31日间,不限制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
三、补贴标准
新车含税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6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9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3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000元。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提交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转让登记、注册登记、上牌等全部流程,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由个人用户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登录“苏服办”APP搜索汽车置换更新应用,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和上传申报资料。提交时间至2025年1月12日24时。需更改补正申请资料的,于2025年1月20日24时完成提交。
(二)资料审核
受理后通过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初审。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允许申请人重新修改和补正申请材料,请申请人对申请状态保持关注。
(三)补贴发放
完成申报材料复审、专项核查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将在2025年2月10日前分批次发放完毕。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操作指南(修订版)
202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