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苏安〔2022〕1号)工作安排,为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省应急厅制定了《江苏省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现予以下发,请各地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对照应急管理部硝化、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认真自查自改,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隐患,并对照应急管理部前期专家指导服务制定的“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逐条核实整改效果,推动高危细分领域企业隐患问题整改和自动化改造落实到位。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已于2月下旬组织开展硝酸铵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核查和硝化企业专项治理督导核查,并于3-5月份陆续开展对其他高危细分领域的督导检查。请各地严格督促落实,对于未按要求进行自改自查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联系人及电话:张阳,025-83332449。

 

附件:江苏省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江苏省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