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扬人社函〔2023〕1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扬人社技〔2023〕5号)文件要求,经审核,2023年四季度符合条件的SYB创业培训814人、就业技能培训266人(初级工57人、中级工209人)。
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函〔2023〕50号),创业培训按照SYB补贴标准1000元/人,拟发放创业培训补贴81.4万元。自2023年6月1日起,按照纳入我市就业技能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培训补贴标准上浮30%的要求,A类(电工)初级工补贴标准1300元/人、中级工补贴标准1950元/人;C类(美容师、养老护理员)中级工补贴标准1000元/人;6月1日前已开班并备案的按原标准执行,拟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补贴33.07万元。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0514-80978093;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 0514-80978570;
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4-87012987。
附件:
1、2023年四季度就业技能培训拟补贴人员名单
2、2023年四季度创业培训补贴拟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