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支持方式
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按照竞争项目、创新联合体专项项目两类。
1.竞争项目。各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120万元;各市单个项目经费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2.创新联合体项目。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研发投入能力,拥有良好的产业化条件,财务系统已设立研发费用科目,并有研发费用支出。
2.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须进入中试阶段,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创新性强,项目名称为“XX研发”。目标产品明确,符合国家、省及我市产业技术政策,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新药类项目已进入Ⅲ期临床研究。
3.企业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与研发内容相关的大规模设备更新费用可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4.申报单位应合理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做到与自身规模、投资实力、产能条件相匹配。验收内容和考核指标应清晰明确。
5.科研失信惩戒期、同内容已获市级及以上资助、关联单位同内容项目禁报;企业同年度限报一项项目(基础研究专项、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除外,2024年度市高质量发展综合奖“科技创新方面”获奖企业除外),有市级在研项目的禁报;负责人每年限牵头一项,须为在职且无在研项目人员。
6.项目实施要克服四唯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项目须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7.涉密项目需作脱密处理,项目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
三、申报方式
登录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一致。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8:00。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联系人:张秀芳、许定星,0511-8082282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02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