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盐城市第一批金融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奖励拟定对象及金额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融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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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盐城市第一批金融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奖励拟定对象及金额的公示

为促进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20〕2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批盐城市金融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盐金监发〔2023〕5号)等文件要求,经机构申报、区级审查、市级审核,拟定2023年第一批盐城市金融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奖励对象及金额,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

0515—80501643(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6660463(市金融监管局监管二处)

 

附件:2023年第一批盐城市金融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奖励拟定对象及金额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第一批盐城市金融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奖励拟定对象及金额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区

单位

政策依据

奖励金额

1

市直

盐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

100.75

2

大丰区

江苏金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22.68

3

盐都区

盐城市盐都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8.56

4

亭湖区

盐城市亭湖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0.91

5

市开发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7.10

           合计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