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支持
1. 资金支持。对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创业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达到国内一流、行业领先水平的创业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项目给予50-200万元资助,其中全职创新的资助上限提高50%。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项目质量好的领军人才项目,通过“拨投联动”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和股权投资支持。
2. 项目推荐。优先推荐入选对象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等人才项目,优先向政府投资基金或社会投资机构推荐融资支持。
3. 配套服务。为入选对象提供住房保障、医疗保健、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
二、项目类别
项目申报类别分为:创业类人才、创业类团队、创新类人才(企业创新类、科研院所创新类),创新类团队、社会事业类人才(文化创新类、教育创新类、卫生创新类)。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 申报受理。市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领域人才(团队)项目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具体遴选推荐工作。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参照上述分工,在组织部门指导下,做好项目遴选推荐等具体工作。
2. 资格审查。市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 综合评审。市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结合现场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4. 确定资助对象。拟资助人选经市、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
四、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一处:0515-86661819;
市委宣传部干部处:0515-86662016;
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0515-88228661;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0515-80989616;
市工信局产业人才与合作处:0515-86660586;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0515-6993081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