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近期,我市崇川区极少数区域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精神,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养老、工伤、失业)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在上述范围内,市区符合前3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文件精神申请缓缴。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疫情应对丨江苏省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202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