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常工信中小〔2022〕27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全市产业发展大会要求,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提升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常政办发〔2022〕10号),组织开展2022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类)。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常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2.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1〕406号)要求,已完成省“千企升级”培育库入库注册申请并通过工信部门审核。
3.连续经营两年以上,2020、2021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6%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6%以上(创新类企业除外)。
4.企业产品应当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企业属于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类)专项条件
1.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某一细分行业的产品研发和生产,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
2.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或者进入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3.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取得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等管理体系认证。
4.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拥有国家级、省级以上质量、技术、信用等品牌称号。
5.企业拥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6.主持或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等。
7.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3%。
8.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其他研发机构)。
符合基本条件、且符合五项(含)以上专项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认定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类)。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类)专项条件
1.拥有原创技术、产品或生产性服务的创业创新类企业。
2.2020、2021年度平均研发投入占比8%以上或总投入2000万元以上。
3.有高水平带头人组成的创新创业骨干团队。
4.具有高成长潜力,2025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
1.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2.有不良信用记录。
3.已获评国家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评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产品)称号的企业。
三、奖励政策
1.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2〕1号)奖励。
2.鼓励各辖市(区)出台奖励政策。
3.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22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一起装订成册(含目录和索引页),并提交至辖市(区)工信部门初审。
2.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相关数据填报《2022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市工信局。
五、工作要求
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份)、上报行文及推荐汇总表于3月15日前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
联系方式:常州市工信局,85681230;溧阳市工信局,87286029;金坛区工信局,82822768;武进区工信局,86310167;新北区经发局,85127201;天宁区工信局,69660586;钟楼区工信局,88890712;常州经开区经发局,89863307。
附件:
1.2022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佐证材料
3.2022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