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场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养殖场自愿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复审,现有18家生猪养殖场符合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要求,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反映。
联系电话:025-86263683;jssxmc@163.com。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场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