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扬州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3-03-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扬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支持重点

1.支持协同创新;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3.支持重大技术成果应用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扬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技术指标量化、可考核,目标产品须完成样品、样机、系统或小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3.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4.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5.不符合上述3个条件之一的;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有市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在研项目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6.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不少于100万元,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不少于100万元,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2.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科技计划;

3.因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4月19日17:30前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进行网上报送(http://kjj.yangzhou.gov.cn/),同时纸质材料提交市科技局高新处。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崔晓玲

电话:0514-87938582

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服务部

联系人:赵群

电话:0514-8745902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