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物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文物局对《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1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省财政厅 省文物局
2019年6月6日
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