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物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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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文物局对《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1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省财政厅  省文物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 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