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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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市级重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规划》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点工程,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二、起草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组建了工作专班,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于11月形成《规划》编制提纲。今年4月,《规划》纳入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6月,起草《规划》初稿。7月,对接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收集补充资料,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8-9月,分别向省生态环境厅,19家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功能区以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邀请省级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11月,进行《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2月上旬,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12月中旬,结合“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相关任务清单以及省《关于开展“3090”生态环境质量创优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行再修改再完善,最终形成《规划》送审稿。2021年12月28日《规划》通过市政府五届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规划》系统总结宿迁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成效,综合研判“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点工程,明确了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步,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美丽宿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规划》共有5个章节。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总结“十三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判“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阐述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达到3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以上。

第三章  重点任务。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有效保障环境安全、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宣传引导等10个方面,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明确重点任务和建设路径。

第四章  重点工程。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7大类别,谋划175项重点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细化考核评估、强化工程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等6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确保规划目标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