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宁人社函〔2022〕63号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进一步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成效显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区和重点发展产业集群,现开展2022年度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称“市级留创园”)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南京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基本条件(试行)》(附件1)的我市各类创业载体。
二、工作流程
(一)自愿申报
有意申报市级留创园的创业载体填写《南京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书》(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
(二)区(园区)初审
申报对象填写完毕后,报所属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初审。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于5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对象申报书及其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市人社局,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认定奖励
市人社局对申请对象组织开展择优认定。通过认定的创业载体,授牌“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并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建园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50万元建园奖励。
三、其它事项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本辖区创业载体申报市级留创园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并配合市人社局共同做好挂牌载体的管理服务和追踪问效。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
联系电话:025-68788219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D座1690号
电子邮箱:njrckfc@163.com
附件:
1. 南京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基本条件(试行)
2. 南京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书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4日
附件: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