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4-06-2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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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任务

(一)实施成果转化对接行动。各地教育、科技主管部门遴选高校优质科技成果,形成成果转化清单。各地国家高新区管理部门组织国家高新区结合成果转化清单,联合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展成果展览、项目路演等对接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指导开展系列跨区域成果转化对接活动。

(二)实施联合技术攻关行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面向优质企业征集技术攻关需求,以“揭榜挂帅”形式发布技术攻关清单。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组织园内企业联合高校、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共同“揭榜”,开展技术攻关。

(三)实施产教融合育才行动。各地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部门组织梳理园内企业人才需求,发布人才需求清单。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高校选派人员赴企实岗锻炼,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联合研发项目等。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计划。各地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国家高新区、高校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每家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组织或参与至少一项上述合作行动,由各地国家高新区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行动计划,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huye@miit.gov.cn)。

(二)组织实施。“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实施周期为2024年6月—2025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定期邀请重点国家高新区、高校和各地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组织联合调研,跟踪进展成效,交流经验问题;建设“百园百校万企”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各地依托平台共享成果转化清单、技术攻关清单、人才需求清单,更新合作进度,汇交合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各地国家高新区主管部门牵头,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6月前开展行动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huye@miit.gov.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教育部、科技部组织遴选“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典型案例,对园区特色做法和产教合作模式予以宣传推广。有关结果和成效将纳入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

三、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胡 也 010-68205743

教育部科技司     吴惠斌 010-66092082

科技部成果转化司   杨少晨 010-58881564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