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经栖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3号)和《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招商工业中小型高端液货运输船研发建造基地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现将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和省内前期造船产能置换路径,经研究,将原南京奕淳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原南京蓝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共22.5万载重吨船舶制造产能,按照1.25:1比例进行减量置换,置换出18万载重吨产能,用于建设招商工业中小型高端液货运输船研发建造基地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13日—8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25-68788868(业务咨询);025-68788856(违纪举报)。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