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高企协〔2023〕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南京肯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名单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