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县、区科技局,徐坪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110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创新型领军企业及2022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在重点支持领域(详见省通知)组建创新联合体的,原则上应当申报。鼓励其他行业龙头企业和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大创新平台积极申报。
二、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新平台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参与单位进一步集成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同签署组建协议,明确组织框架和运行机制,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填写《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一式两份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市级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三、其他要求
各县区、板块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新平台积极申报,并于7月22日前将拟申报单位名单反馈市科技局。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徐静,联系电话:85805561
地址: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科技局408室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5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07-04